【财新网】(专栏作家 嵇少峰)据财新报道,11月15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转型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整治办函〔2019 〕83号),指出可引导部分符合条件的P2P网贷机构转型为小贷公司。(详见“P2P转型开口子 符合条件的机构可转为小贷公司”)
但P2P转型持牌小额贷款公司真是一条康庄大道吗?
一、 P2P与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逻辑完全不同。
【财新网】(专栏作家 嵇少峰)据财新报道,11月15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转型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整治办函〔2019 〕83号),指出可引导部分符合条件的P2P网贷机构转型为小贷公司。(详见“P2P转型开口子 符合条件的机构可转为小贷公司”)
但P2P转型持牌小额贷款公司真是一条康庄大道吗?
一、 P2P与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逻辑完全不同。
责任编辑:张帆
版面编辑:张兰太
中央发文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P2P平台麦子金服被查
2019年11月27日【理财周报】存续P2P平台数较年初缩水四成 上市公司系网贷平台数量锐减
2019年10月23日【数据精华】图解P2P网贷退坡趋势/解析消费电子供应链“大年”
2019年10月22日图解P2P网贷退坡趋势/解析消费电子供应链“大年”|数据精华
2019年10月22日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