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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前涉嫌强奸 湖南邵东退伍“司法所长”被停止工作接受调查

2019年07月17日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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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案发生后,湖南公安将案件移交部队,但不久嫌疑人悄然复员回到地方。仿佛一切都未发生过。邵东县官方最新通报其已被停止工作接受调查,目前尚无进一步消息
news 原图 湖南邵东县火厂坪镇政府公示栏信息显示,彭某超现任司法所长、武装干事。图/财新记者 苑苏文

  【财新网】(记者 苑苏文 实习记者 黄雨馨)从远处看,廖玲的白衣被日光照得刺眼。这个20岁的女孩,穿着浅色牛仔裤,背着不知真假的香奈儿翻盖链条皮包,站在一栋五层楼高的宽大建筑脚下,专注地盯着墙上的公示栏。她的眉毛整齐像月牙,宽宽的双眼皮下是长睫毛和大眼角,她的鼻梁高挺,唇珠饱满,只是有一团悲伤像是凝在了她脸上。

  这是5月29日上午,星期一。廖玲面前是湖南省邵东县火坪厂镇政府工作人员公示栏,她的眼光略过一排排大头照和名字,最终停留在了第二排的倒数第四个,那是约莫30岁出头的男子彭某超,平头,打着领带,职位是“司法所长、武装干事”,下面公示有联系方式。

  几分钟后,廖玲的大表姐王兰从镇政府办公楼里走出来,她刚刚在这位司法所长的办公室门口看到,名牌标示为“公出”。工作人员告诉她,司法所长每天早晨7点50分来办公室签到,之后就下村子里“打黑”,不坐班。

  “老实说没有什么感觉,就觉得他很恶心。”看到这个男人的照片,廖玲垂起眼睛。

  “那件事已经过去七年。”王兰对财新记者说。2012年8月25日傍晚,在邵东县城的明月宾馆,马上就要读初中的廖玲遭到了侵害——廖玲指称施暴者就是时年24岁的彭某超,后者撕开了她裤子的拉链,强奸了她。闻讯赶到的女伴帮廖玲报了案,警察拍摄了沾满精斑的衣物,盘问彭某超,也询问廖玲到凌晨四点。2012年8月27日,邵东县红土岭中心派出所刑警队刑事立案。

  案发时彭某超是现役军人,当年10月中旬,案件卷宗被移送至原北京军区保卫部。廖玲和家人称,此后再也没得到任何答复。

  廖玲剩余的暑假时光都在泪水中度过,她最终也没有回到课堂,而是离家前往武汉打工,与所有的朋友和同学断绝联系。

  “觉得丑。”她吐出这几个字。

  直到接到大表姐王兰的电话,廖玲七年来才第一次专门为自己的案子回到家乡。她起初认为,家人觉得她长大了,能够出面为自己讨一个公道。但实际情况是,供职于县城事业单位的王兰无意间得知,2019年初,县领导带着一支包含公安人员的队伍专门为此案去了一趟北京,并拿回了一份答复。

  2019年4月,王兰托人看到了县政府从部队拿回的答复。这份文件是出具给县政府的,针对邵东县对在职党员有无违法违纪开展清查时发现的彭某超涉嫌强奸案案底进行解释,称彭某超“无违法违纪行为”。

  然而时至今日,彭某超仍在公安部门留有违法犯罪信息,其身份为“刑事犯罪嫌疑人”,这意味着此案司法程序并未了结。

  “如果确定不予起诉或者宣判无罪,案底才会撤掉,不然一辈子都在那儿。”一位当地公安局人士说。

  在案发后不久,即2012年底,彭某超就从部队转业回到地方,在交通部门工作两年后,通过湖南省公务员考试进入邵东县司法局工作,担任火坪厂镇司法所长。更令廖玲感觉“过不去”的是,在这七年间,彭某超结婚生子,仿佛一切都未发生过。

  “那个时候觉得那个人很恐怖啊,真的觉得(自己)挺惨的。现在看到他这样,我就觉得蛮夸张的,感觉就当这件事情没有一样。”小姑娘声音颤抖地说,事情刚发生时,她整夜无法睡觉,见到高楼就想跳下去,也吃过几次安眠药。放弃学业后,她删掉了过去所有的照片。

  七年时光冲淡了痛苦的记忆,也让廖玲长大。5月29日那天,廖玲和表姐在火厂坪镇政府吃了闭门羹后,又驱车去往邵东县公安局,那是一栋更加高大的白色建筑,门口立着大理石罗马柱,大约有十几层。两人同样没找到人反映情况,她们甚至都没问到领导所在的楼层。

  6月初,财新记者也来到邵东县公安局。在说明来意后,公安局工作人员以“需有县委宣传部发函”为由,拒绝接受采访。

  6月20日下午,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县相关部门致电财新记者回应称,涉案嫌疑人彭某超已被停止工作,接受调查。邵东县官方称,彭某超,1988年生,2012年12月从部队退伍,2015年通过湖南省公务员考试,现为邵东县火厂坪镇司法所工作人员,负责司法所工作,并没有被任命为司法所长。不过根据财新记者在邵东县火厂坪镇政府办公楼前公示牌看到的公示职务,彭某超为“司法所长、武装干事”。中共邵阳市委的机关报《邵阳日报》2019年1月一篇对彭某超的先进人物事迹报道中,其身份也是火厂坪司法所所长。

  6月20日,湖南新闻综合门户网站红网也发布了邵东县的一份官方通报,表示将秉着不袒护、不冤枉的原则,依法依纪对涉案人进行调查处理。截至目前,彭某超案尚无进一步消息。

案发

  2012年8月25日,快开学了,小学毕业的廖玲已经报好了初中。她的户口上在农村奶奶家,因此6月从村小毕业后,她选择了离奶奶家不远的乡镇中学。这天她住在县城父亲和女朋友的家里,晚饭后,住在楼上的小表姐肖余叫上她去KTV唱歌。

  肖余是廖玲小姑的女儿,当时已经20岁。廖玲则是家族里同辈最小的孩子。“也是最没地位的一个。”她自嘲道。母亲离去后,廖玲跟着奶奶生活,暑假回县城,父亲总是工作到很晚,交了新女朋友后,更是无暇管她。逐步迈入敏感的青春期,廖玲很少与同龄人玩耍,她努力融入比自己大很多的表姐的朋友圈,在QQ空间发自拍、玩网络游戏,往成熟里打扮,但“那里就我一个最小的小朋友,就很明显是没成年的那种,一看就知道”。

  廖玲在户口上登记的生日是1998年8月2日,据此,在2012年8月25日案发时她已满14周岁。但不论是她自己还是亲属在接受采访时,都强调户口上的“8月2日”其实是“八月初二”,是一个阴历生日,这意味着案发时廖玲未满14岁。

  廖玲出生在江西省莲花县井一村,是父亲在当地打工时婚外偷生,因此出生时没有出生证明,也没有户口。已经退休的井一村妇女主任、当时接生廖玲的贺某向财新记者证实,廖玲出生那天是1998年阴历八月初二,阳历生日是9月22日。贺某还称,当初廖玲被强奸案立案后,公安曾找她取证,“村委会开了证明”。

  20岁的廖玲个头不到一米六。她回忆,事情发生那年,自己只有70多斤重。

  那晚,廖玲穿了一件黑色的抹胸连体裤。一起去往KTV的年轻人中,有肖余的男朋友“毛毛”,毛毛向人们介绍了他的朋友“白菜”。廖玲和肖余都称这是第一次见到白菜。“当时大家都不知道他的名字,都像毛毛一样叫小名。”肖余说。

  空降的“白菜”就是彭某超,当时24岁,正在北京某坦克修理部队服役。

  在KTV玩了一会儿,肖余中途离开,廖玲随众人去明月宾馆打游戏。由于网吧禁止未成年人进入,便有宾馆在客房的电脑里安装游戏吸引客人。廖玲称,进入房间后,别人去吃东西,留她独自在唯一的电脑前打《穿越火线》,不一会,彭某超独自返回。

  “我没理他,我从来没想过这么多,男女之类的这种事情我那时都不懂。他就玩我的电脑,然后他就开始跟我讲话,我当时也不知道他叫什么。”廖玲称,因为当时发生的事情令她印象深刻,所以大部分细节都能记住。

  “他说‘我听说过你’,我说‘嗯’;他说‘我看过你的照片,我还挺喜欢你的,要不做我女朋友吧’,然后我大概就是说‘你脑子有病吧’‘我应该不认识你吧,不要打扰我玩游戏’之类的话。然后他就一直跟我讲话,我觉得很烦,我就准备走,他就赶紧去堵门,不让我走。我回来继续玩我的电脑,然后他对我动手动脚的,然后我就跑也跑不掉,就躲在厕所,把门打上。然后他把门给卸了。”

  廖玲称,在他印象中,彭某超“挺高的,年纪比我大挺多的”,当时她怕极了,“我一直说‘求你了’。锁上厕所门后,我直接躺在地上哭,并且大喊救命,但他一直踢门,直到把门拆开”。

  廖玲记得,她的手机被彭某超夺走,屏幕也被砸碎了。那是一款滑盖手机,是一位年纪大的表姐买给她的,因为她独自住在奶奶家,要能联系得上。

  廖玲说,事情发生时,彭某超戴了安全套。“我当时躲也躲不掉,跑也跑不掉,我就一直求他,他就戴了”。

  事后,廖玲用碎了屏幕的手机给表姐打电话。肖余接通电话时,另一头的廖玲已经泣不成声。她立刻赶回酒店,看到廖玲穿上了裤子,坐在地上哭。“那件连体裤应该是拉链扯破了,她自己用两只手捂着,笼在自己胸前。”

  廖玲回忆称,出去吃饭的朋友赶回来,彭某超“很害怕,就直接跑了”,由于跑得匆忙,安全套就扔在了床上,“(精斑)弄得到处都是”。

  肖余说,她用手机拨打110,警察来到之后,给现场的内裤、安全套、衣服以及被卸下来的门等都拍了照片。后来,她陪廖玲去派出所做笔录,廖玲的父亲和哥哥廖勇也赶到了,做笔录时,警察把廖玲带到了小房间里单独询问。

  男警察问廖玲,彭某超有没有对她采取暴力?廖玲回答:“应该有一点吧”。现在回忆起这个场景,廖玲解释说,“当时我不知道暴力是什么概念。”“打人是不是暴力?”她反问,“我以为暴力就是把你打得很惨。”

  廖玲回忆,她没有进行身体检查。直到8月26日凌晨四点,她才结束询问,从派出所离开。不想回家面对爸爸和哥哥,她就去了一个姑妈家里洗澡。后来,她身上的那身衣服也不见了。

谈判

  “当时她回来就像哑巴一样,每天哭,两三天没吃饭。”廖玲的父亲廖蓝光说,他带着办案人员去到江西,在莲花县井一村开了村委会盖章的证明,证实廖玲的身份证生日是阴历,即被强奸时未满14岁。“当时那个警察就和我说,老廖,只要有这个证明,别的什么都不需要。”

  廖蓝光说,彭某超的母亲很快找上来,提出赔钱撤案。表姐王兰回忆起了确切的数字,“开始他们说付40万,把这件案子撤了,后来又说15万,再后来说是20万”。彭某超的母亲早年丧夫,做生意独自抚养彭某超长大。

  “当时家里经济困难,要是现在,我肯定不会跟他谈。”廖蓝光说,当时他提出,最重要的是要彭某超亲自来道歉,“跪在我们面前道歉”,然后再谈对廖玲进行经济补偿,“但彭母不同意,彭某超始终未露面”。

  “都是假意,为了拖延时间。”廖蓝光认为。当时还有一个邵阳市司法局的干部找过他,“说是彭某超的叔爷,都是表面上的道歉,好像打个圈圈来观察我一样的。”

  事发后不久,廖玲被送往武汉找姐姐散心。她回忆说,出发那天,彭母一直追到了火车站,“她拿了几万块钱,大概叫我把案子撤了。还和我说拿了钱给她当媳妇之类的话,我就没理她,直接上车走了。”

  “这个事情肯定不是钱的问题。”廖蓝光说,他当时对彭母说,“你也有妹妹,你妹妹被人家强奸了,你怎么办?”对方回答:“是,对不起”。

  那是廖家人最后一次见到彭母。在那之后,彭母再没有主动找过他们。2012年10月过后,廖家人前往派出所询问时,得到的答复是“已经移交给军队”。

  财新记者获得的两份移送案件材料,其一为邵东县公安局出具给原北京军区保卫部的《移送案件通知书》,其上写道“我单位于2012年8月26日受理了廖玲被强奸案,经审查,该案不属于我单位管辖,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59条第2款规定,现移送你单位处理”;其二是解放军某部队政治处盖章的回执,显示于2012年10月18日收到此案案卷共48页。

  邵东县公安局所援引的是 2007 年版《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59条第2款,其具体内容为: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在24小时内,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移送案件通知书》,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这意味着,案件被移送时,邵东县公安局已经认定了犯罪事实,彭某超带上了刑事犯罪嫌疑人的身份。

证明

  然而蹊跷的是,彭某超似乎并没有受到这个刑案犯罪嫌疑人身份的影响。

  根据《邵阳日报》今年1月一篇对彭某超的先进人物事迹通讯报道中所提供的信息,彭某超2012年从一名部队士官退伍回到地方,在交通部门从事执法工作两年后,通过湖南省公务员考试进入邵东县司法局,被分配到人口接近7万的火厂坪镇担任司法所长。

  如果《邵阳日报》上提供的信息属实,那么从部队接到邵东县公安局移交的案件卷宗,到彭某超复员回地方,中间最多两个多月时间。

  第一个发现彭某超早已被转业安置的,是廖玲在北京工作的亲戚。这位亲戚得知这一情况时已是2013年底。由于部队不告知彭某超的去向,线索就此中断。

  2019年4月,相熟的一位派出所警察无意间告诉王兰,前一阵子副县长带队,与公安人员一同去了趟北京,拿到了部队关于彭某超强奸案情况的回复。王兰多方打听,却得知这份答复“不是给被害人家属的”。

  这份盖着某部队政治部公章的证明,落款日期为2019年3月底。证明内容大致为:彭某超于2012年12月正常退伍,在彭某超涉嫌强奸廖玲一案中,部队多次找当事人廖玲走访调查,查实证据不足,彭某超无违法违纪行为。

  出具这份证明的原因是,当时邵东县有关部门正在对全县在职党员有无违法违纪情况开展清查,在清查中发现公安内部系统中存有彭某超为强奸案犯罪嫌疑人的信息,因此由县领导带队前往北京核查。

  “部队从来没有人找到过我和我的家人走访调查过。”廖玲说。王兰更是直截了当的指出,这是份“虚假证明”。

  廖玲的亲属们指出,彭某超的叔叔原系北京军区后勤部团职军官,2014年转业到北京某市直单位担任副处级官员。一位接近军队系统的人士分析:“案发在2012年,是十八大之前,军中一些大老虎还未落马,风气不比现在。那时只要动用一点关系,就能一边应付上头说这小子我们已经处理了,一边把他的档案手续全部做齐,让他没有任何污点地回到地方。”

  一份证明,能否洗清彭某超的污点?当地公安系统的一位人士称,彭某超在公安身份信息系统中的刑事犯罪嫌疑人身份,并不能那么轻易地抹去。“除非最后的结果是冤枉他了,要走正规的法律手续,到省公安厅的系统后台操作才能消掉,这个不是随便就能搞定的。”

  5月28日,前往镇政府的前一天下午,王兰拨通了彭某超的电话,这是案发七年后廖玲的家属第一次找到他。彭某超对王兰反复提醒的“2012年8月份,你在明月宾馆强奸廖玲那件事”并未否认,在王兰提出“跟你见面聊一下”后,彭某超反问“你怎么有我电话的?”之后,他就以“我现在有点事,晚点给你打电话”为由将电话匆忙挂断。王兰后来再给彭某超打电话,每次都是占线。

  6月10日,财新记者拨通了彭某超的电话,对方听到“廖玲被强奸案”,便立刻挂断。财新记者又拨通了彭母的电话,对方语气激烈地重复了几遍“没有这回事”,又说“他们家里人找我要钱,不是我想拿钱给他们”,“小孩子的事,当时我都不知道是什么事,他们家里人找我要钱,他们一个女的,我也不认识她,后面也没理她”。

  6月13日中午,一个显示为浙江宁波的手机号码打给财新记者,一男子自称彭某超,并称“你一直在打我电话”。记者问是否指火厂坪镇政府公示栏中的电话号码,对方承认。

  在电话中,彭某超称其不认识廖玲,“在公安留有案底的是同名同姓的另一个人”。他自述2014年才退伍,这之前不在邵东县生活,他还否认自己是火厂坪镇的司法所长。当财新记者询问为何他的电话号码会作为火厂坪镇政府司法所长的信息公示出来,他反问:“这哪里奇怪了?”

污点

  彭某超身上的污点似乎要被一份部队证明洗白了,而被强奸则成了廖玲一直洗不去的污点,这几乎摧毁了她。

  事发一周后就是2012年9月1日,初中开学了,廖玲没有出现在教室里。

  廖玲说她不敢出门,不再和人交往。“就那个大的县城,他们所有人都知道了。”提起往事,她努力让表情显得轻松,“因为13岁啊,就出了这种事情,换谁都会觉得很丑,还有很多流言蜚语,(很多人)等着看你笑话的那种。”

  廖蓝光联系了在武汉的大女儿,把廖玲送过去调理心情。但吃喝玩乐之后,廖玲仍然会感到伤心。“看到窗户想跳下去,但又有一点点不敢,到了晚上就会一直去想这个事情,哭到很晚,也不知道在哭什么。但是真的,现在我想起来,还是会觉得好愤怒啊,好过分啊。”廖玲的音量逐渐变大。

  那几个月,廖玲频繁去武汉,但仍然不想再踏出家门一步。后来,她在QQ上聊了一个福建的网友,失踪了小半年。

  “我和我父亲两个人去福建,挨村挨户地问,都快找疯了。”廖玲的哥哥廖勇说,直到廖玲主动给他发了QQ消息,爷俩才把她抓回家里。“不知道她遭遇了什么,我们也不敢问,反正(妆)化得像鬼一样。”

  提起在福建的经历,廖玲轻描淡写。“那个网友很好,我去了就住在他家里,他对我很好。”

  廖勇回忆,那之后,廖玲总喜欢化很浓的妆。“她好像弄了个盔甲,把自己全副武装起来了”。

  而廖蓝光说,女儿整天整天不说话,“好像心里有个监狱”。他补充道:“这就好像做人一样,我没有钱,我今天买东西就没底气,她被人家强奸了,这个东西是一辈子的包袱。”

  从福建回来后没多久,廖玲去武汉打工,每年只是过年时回家。“我想回来生活,因为在外面谁都不认识,是真的蛮孤独的。但是我真的不能回来,家乡有很多人知道这个事情,我不敢去面对别人。”

  她也不敢再看自己。她把过去的QQ号注销,照片也几乎一张没留。她自称在武汉做化妆品销售,也帮朋友的整形医院招徕客户。她给自己也整了容。

  廖玲手机里保存最久远的一张照片拍摄于16岁,那时她是瓜子脸,齐刘海遮住了眉毛,眼睛大而明亮,有些内双,有自然弯曲的鼻梁下,是咧起的薄嘴唇,五官组合起来算是秀气。

  “我最近做的双眼皮,所以可能有点不自然。”她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主动提起睫毛是种的、鼻子打了点玻尿酸,“以前真的长得还很可以吧,现在越长大越有点残”。

  廖玲在左手和右脚分别纹了一朵花。“就是有疤。”她抬起手腕,在花纹的线条处,有几条有些突起的疤痕。■

  文中廖玲、王兰、肖余、廖蓝光、廖勇为化名

责任编辑:王逸吟
版面编辑:吴秋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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