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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林肯中心:中国住房制度需要更艰难的改革行动

2019年05月16日 13:56
T中
中国许多土地租赁权在2050年之前到期,政府可以通过收取房地产税的形式延长租赁期。城乡土地产权的二元制有许多弊端,建议改革这种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分割,确保土地产权制度的连续性,不论土地处于哪种用途,也不论土地属“城”或属“乡”

  文|爱德华·格莱泽、赵丽霞、刘志、贝特兰德·雷诺

  本文针对中国住房政策提出一些具体的改革行动,从易到难,涉及到住房体制改革、城市规划改革和金融部门改革。作为社会科学和政策研究的专家,我们对中国这种重大改革所涉及的政治复杂性理解是有限的,但我们仍然希望这些建议能为改革路径的寻求提供参考。

一、难度较小的改革行动

  建立城乡统一的产权登记和地籍系统

  任何房地产制度最基本的组成部分是地块的明确划定及清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中国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城市土地国有这样一种二元结构不会对建立统一的产权登记系统构成信息障碍。一个合理的记录结构应是所有地块都登记在案,并包含登记的业主和用户。在法律和技术特征上,可以参考北欧国家、日本、韩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做法。最终的目标是建立一个包含中国境内所有土地产权信息的在线登记系统。有了这样一个系统,可以进一步记录住房租户信息并随着新的租赁关系的建立而更新。建立在线登记系统一开始可能会比较棘手,但是如果最终目标清晰、权属普遍被承认,势必产生难以估量的社会价值。

责任编辑:张帆
版面编辑:周东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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