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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控烟新规设三年缓冲期 或步哈尔滨后尘

2019年02月22日 08:09
T中
三年缓冲期意味着在这些场所里的人还要再受三年二手烟的危害。哈尔滨的缓冲期甚至“一缓再缓”,至今无法下定全面禁烟的决心

  【财新网】(实习记者 马嘉 记者 马丹萌)武汉市司法局近日发布《武汉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征求意见稿)》,建议在娱乐、餐饮、休闲等多个场所内设置为期三年的禁烟“缓冲期”,这些场所三年内限制吸烟,三年后将全面禁烟。该《征求意见稿》受到多名控烟专家批评。

  按照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下称《公约》)规定,中国应在公约生效五年之内通过立法手段,达到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100%全面无烟。《公约》于2006年生效,但截至目前,全国仅有北京、上海、深圳、西安等地做到室内全面禁烟。

责任编辑:任波
版面编辑:耿铭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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