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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慈善立法

文|财新周刊 石睿 蒋佳颖、罗瑞垚、刘怀彦(实习)
2015年12月04日 12:01
“十年长跑,一朝提速”,中国第一部《慈善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期待其成为一部善法、良法
news 原图 2015 年8 月16 日,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志愿者为希望工程义卖募捐助学活动捐款。《慈善法(草案)》提出,依法登记满两年、运作规范的慈善组织,可以向原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公开募捐资格。张国荣/东方IC

  文|财新周刊 石睿 蒋佳颖、罗瑞垚、刘怀彦(实习)

  “我们被边缘化太久了,这么多年始终不能进入主流,从没有赢得真正的尊重。”北京惠泽人咨询服务中心创始人翟雁,在中国政法大学举办的“《慈善法》制定中的重大问题”研讨会上感叹。

  翟雁全职从事公益事业已经20年了。多年间,她最大的感触是,对于慈善组织的性质缺乏明确的界定。“我非常期待《慈善法》出台,让慈善组织成为一个肯定性名词。我们需要尊严。”翟雁说。

  曾负责主导起草北大─清华版本《慈善法》草案的北京大学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主任金锦萍在上述研讨会上表示,《慈善法》的内容更为重要。不是说非要通过慈善解决社会问题,而是强调它的整个治理方式和过程,以及这个过程对公民人格的完善和提升。“慈善法一定要是善法、良法。”


版面编辑:耿铭钟

阅读英文报道

China Builds Legal Basis for Charitable Giving

201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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